三月,随着春风的吹拂,温暖的气息弥漫在空气中。在第六十一个“学雷锋纪念日”即将来临之际,镇赉县人民检察院鹤小白未检团队以“检察蓝”与“志愿红”相结合,为春天增添了一抹独特的温暖色彩。
学雷锋纪念日
为了深化青少年对雷锋精神的理解与传承,鹤小白未检团队走进了建平乡中心小学,与师生们共同开展了一堂以“雷锋精神”为主题的法治教育课。在课堂上,检察官向同学们和老师详细解读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和《家庭教育促进法》,旨在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接下来,检察官与同学们一同回顾了《雷锋日记》中的重要篇章。
“我愿做高山岩石之松,不做湖岸河旁之柳。我愿在暴风雨中——艰苦的斗争中锻炼自己,不愿在平平静静的日子里度过自己的一生。”
——《雷锋日记》
检察官通过分享《雷锋日记》中令人印象深刻的一段话,并谈及其对自己的影响,成功激发了同学们的热情。同学们纷纷表达了对雷锋同志的崇高敬意,并深入探讨了如何在新时代继续传承和发扬雷锋精神。讨论热烈而有序,学雷锋的热潮在青少年心中再次掀起。
经过热烈地讨论,检察官向同学们提出了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小组的倡议,鼓励他们在日常生活中积极践行雷锋精神,帮助身边有困难的老师和同学,努力成为新时代的追“锋”少年。
少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鹤小白未检团队通过此次活动,成功点燃了青少年对雷锋精神的热爱。期望青少年们能够在时代的洪流中接过雷锋的“枪”,接续奋斗,以实际行动传承和诠释雷锋精神,书写新时代的雷锋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