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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6-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镇赉县十九届人大

一 次 会 议 材 料

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11124日在镇赉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镇赉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李永军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简要回顾

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上级院和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服务振兴发展有新突破。

积极融入发展大局。紧紧围绕镇赉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和民营企业,依托全省检察机关“百名检察长联系千户重点项目活动”、全县“服务企业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服务重大项目12个,帮扶民营企业20户,提供法律服务32次。办理涉及民营企业案件1519人,对民营企业轻微犯罪,依法予以免责免罚处理,不批捕33人,不起诉1216人。

全力推进脱贫攻坚。累计投入资金120多万元,帮助包保村发展庭院经济、改善村容村貌、调整种植结构,修路5公里,建泵站1个。包保人员与贫困户勤沟通常联系、献爱心送温暖,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落实落地。

依法打击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以最大限度保护市场经济秩序、最大力度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准逮捕2226人,提起公诉66148人。依法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批准逮捕民族资产解冻类诈骗案件、跨国电信诈骗案件472人,提起公诉335人。

着力加强公益诉讼。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突出重点、拓展领域,增强监督精准性、实效性。针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林地草原湿地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行政监管工作实际情况,发出检察建议165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10件。

二是维护和谐稳定有新成效。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与公安、审判机关密切配合,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551人,提起公诉6104人,移送“保护伞”线索9条,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9件。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五年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348546人,提起公诉8851317人。办案中依法贯彻相关刑事政策,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和解不批捕 70人、不起诉 107人。

着力强化诉讼监督。五年来,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7件,纠正侦查违法32次,审查刑事案件判决 835 1080人。加强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和执行监督,提请抗诉4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9件、执行案件检察建议81件。

三是队伍建设有新提升。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始终坚持政治建检,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穿检察工作始终。

以班子建设为引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80次、班子民主生活会8次、检察长办公会15次,班子凝聚力、向心力进一步增强。

以业务建设为根本。2016年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了办案规则和流程,2017年实行捕诉合一新型办案模式,2019年完成内设机构改革,促进了机构扁平化、办案专业化。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检委会集体研究,共召开检委会89次,讨论案件397件。加强案件评查、办案流程监控和数据分析,办案质量、效率、效果进一步提升。

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保障。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两个责任”,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正风肃纪,加强检务督察,严格落实“八项规定”,防止了“四风”问题反弹。

五年来,我院被高检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基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推进年”先进基层院,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被省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品牌创建单位”。一个内设机构被省院记集体二等功,1人记二等功,8人被评为业务能手、办案能手,4个内设机构被白城市院记集体三等功,24人记个人三等功。

二、2021年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和县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强化法律监督职责,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着力服务全县发展大局,努力为镇赉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立足本职工作服务营商环境。按照“平等保护、助大扶小、注重效果”的要求,制订《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财产、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犯罪,办理涉民企案件全部适用《民营企业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依法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受理涉民企案件48人,不起诉37人。通过“为民办实事”、“十百千万为民实践”等活动,为鸿霖木业、银诺克药业、锦昌环保等11户民营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

立足中心工作服务乡村振兴。认真落实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会议精神,院党组3次开会研究乡村振兴工作。重新调整分管领导,重新组建驻村工作队,配齐配强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重新调整帮扶责任人,39名干警帮扶122个脱贫户。投入资金12万元帮助包保村加强新农村建设。

立足生态保护服务绿色发展。加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司法保护,依法严惩盗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生态资源犯罪,提起公诉3842人。通过公益诉讼、行政检察,依法保护林地、草原、土地资源,在全省检察机关黑土地保护专项监督行动中,发出保护黑土资源检察建议6件,督促相关部门加强管理。

立足执法为民服务民生福祉。积极开展司法救助,针对3件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经济收入少、生活困难问题,发放救助金5万元。深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办理未成年人案件612人,推进“法治进校园”工作,深入中小学校法治宣讲10次。着力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710人依法提起公诉,发出网络售烟问题检察建议22件。积极推进平安镇赉建设,办案中注重矛盾化解,刑事和解不批捕19人、不起诉30人,院领导接访2226人,均依法妥善处理。

二是着力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国家法律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持续发力。坚持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李某某等19人涉恶犯罪团伙案依法提起公诉。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受理审查逮捕案件90119人,批准逮捕5569人,不批捕3550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27485人,提起公诉197282人,不起诉127206人。在提高办案效率、从快打击犯罪的同时,更加注 重案件质量和办案效果,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93%以上,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民事检察突出重点。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办理典型案件为重点,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5件。对虚假诉讼案件跟进监督,提请抗诉2件。加强办案机制建设,着力构建案管、刑检、控申等条线案件线索移送机制。

公益诉讼检察有序推进。加强林地、草原资源保护,发出检察建议40件,办理市院交办的草原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8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2件,经法院审理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积极稳妥拓展办案范围,对非法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发出英烈纪念设施管理问题检察建议1件,相关部门已整改。探索开展加油站扫码管理、占用盲道、飞线充电等安全生产问题的监督,发出检察建议5件。

行政检察脱虚向实。坚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针对城市管理行政处罚不到位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件。依法办理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2件,对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适用法律不当问题发出检察建议6件。加强行政强制措施监督,对强制隔离戒毒案件执法问题公开听证5次,发出检察建议5件。

职务犯罪检察提质增效。加强与监察机关沟通协调,强化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共同会商机制建设,及时审查监委移送案件,妥善采取各类强制措施,增强反腐败斗争合力。受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34人、取保候审55人、提起公诉89人。在高检院开展的查处司法领域职务犯罪“百日攻坚”行动中,积极协助市院查处司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4人,保持打击职务犯罪方向不偏、力度不减。

刑事诉讼监督同步推进。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理念,加强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司法权威。在侦查监督中,监督立案4件,监督撤案7件,纠正漏捕1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份,纠正遗漏罪行3人,纠正遗漏犯罪嫌疑人1人。在审判监督中,审查刑事案件判决163222人。在刑罚执行监督中,发出罚金刑执行问题检察建议3件,审查社区矫正人员144人,对1名社矫人员脱管问题发出检察建议1件,防止了脱管、漏管、虚管问题的发生。积极配合上级院开展监所巡回检察4次,促进了安全规范监管。重大案件核查犯罪嫌疑人3件,发出检察建议1件,问题已整改。

三是着力建设过硬队伍,努力夯实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

统筹推进教育整顿。按照中央部署积极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抓实“三个环节”、“四项任务”、“五个过硬”要求,学习教育突出政治引领,查纠整改突出“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总结提升突出深化整改、源头治理。整顿中敢于自我亮丑,查摆顽瘴痼疾问题79人,在强化责任追究同时,完善制度机制,最大限度防止问题复发。

深化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建党百年系列活动,院党组精心部署,制订了工作方案、学习计划,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6次、全院干警专题学习22次,通过讲党史上党课明理增信,通过下基层服务群众践行初心使命。

突出政治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上来,强化政治思维,努力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加强业务建设。切实转变司法理念,持续强化刑事案件“少捕慎诉慎押”、公益诉讼案件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等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全面提升队伍素能,通过以老带新、以强带弱、以点带面开展业务实训、岗位练兵活动。院领导带头办案133件、带案下访2件、主持公开听证4件。加强办案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14份,评查案件 64件,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会议5次。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从严治检,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学习典型案例通报,教育干警严守党纪国法,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一年来,经过全院干警共同努力,1人被省院评为全省办案能手,1人记二等功,3人分别入选省公益诉讼人才库、法律政策研究人才库,1人被白城市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4人被白城市院记三等功,2人获嘉奖,12309检察服务大厅被白城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评为市级文明窗口,第一检察部被共青团白城市委评为“青年文明号”。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的新发展,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县人大的依法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一是服务民营经济、优化营商环境的视野不宽、措施不灵活。二是司法理念转变慢,个别案件办理周期长,影响办案效果。三是队伍创先争优意识不强,办案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以上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2022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服务大局中守初心担使命,在强化监督中促公平保公正,在从严治检中强素质提素能。

一是坚定方向,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落实上级院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执行《政法工作条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坚定道路,聚精会神服务振兴发展。主动助力乡村振兴,依法办理涉农案件,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力量。认真贯彻上级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严格落实民营企业轻微犯罪免责免罚清单,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积极参与平安镇赉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法治进校园”和司法救助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犯罪,依法开展保护资源和环境公益诉讼,助推绿色发展。

三是坚定信念,持而不息强化法律监督。切实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刑事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强生效裁判监督、民事调解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依法开展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促进依法行政,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加强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推进刑罚执行监督,维护法治权威。继续与监察机关密切配合,健全司法人员、执法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或违法违纪的线索移送机制,始终保持打击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

四是坚定初心,持之以恒从严治检。突出班子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态。班子成员带头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带头落实“三个规定”,带头办理疑难案件。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促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建设深度融合,强化“全覆盖培训、全岗位练兵”,开展全员业绩考评,提升办案能力。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两个责任”,持续正风肃纪、从严治检。

各位代表!

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坚强领导下,持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恪尽职守、忠诚担当,努力为镇赉社会高质量发展、经济全方位振兴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镇赉县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0二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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