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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工作基本情况

2018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院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紧紧围绕镇赉全面振兴发展大局,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281件。其中: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249件,向林业和草原、自然资源、税务、市场监督管理、水利等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49份;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1件(其中,异地办理洮北区起诉案件12件),法院均支持我院诉讼请求。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挽回各类国有财产损失2000余万元,治理恢复林地3985.82亩、草原1630.31亩、湿地2335.69亩,收回非法占用的国有土地167.88亩;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法院均支持我院诉讼请求,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恢复治理林地230.85亩、被告支付销售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合计3万余元。

一是紧扣服务振兴发展的主题谋划工作。我院紧紧围绕县委建设生态强县的目标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扣“两确保一率先”总体要求,以生态文明为引领,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线,进一步确定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发展的思路目标,即:把握新形势、立足新任务、迎接新挑战、开创新局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针对人民群众的司法诉求,严格依法办案,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律保障。

二是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办案中,持续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英烈权益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军人地位和权益保护等办案领域,以追求办案效果最优化为目标,办理了一批高质量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办案,切实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治理恢复被破坏的林地、草原、湿地、河道等资源,收回应缴未缴的耕地占用税、违规发放的草原禁牧补贴、应缴未缴的个人所得税、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等流失的国有财产,治理药品零售企业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督促违法占地企业依法办理土地出让手续,治理英雄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不到位情形,整治校园周边违规售烟行为,治理居民私拉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和加油企业在加油机附近开展扫码支付业务等,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尤其是2022年以来,我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部署,对我县经济开发区内多家企业非法占地行为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5份,行政机关通过依法履职,收回国有土地157.75亩,结合“服务企业月”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依法纳税等情况进行合规性审查,并根据审查结果,敦促企业负责人通过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形式,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转,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办案,收回土地出让金300余万元,及时挽回了国有财产损失。

三是深化“林(草)长、河长、田长+检察长”工作制度。深入推进检察长巡林、巡田、巡草、巡河工作,重点工作由检察长亲自抓,组织全县各行政机关,召开“河林草田”两长制工作会议,全面推进相关制度的贯彻落实。结合林地、草原、河道、湿地、耕地等资源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频发多发问题,在溯源治理方面下大功夫,向全县各乡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份,督促各乡镇落实好属地职责,加大巡查和宣传力度,防患于未然。通过公益诉讼回头看、造林季到场监督等形式,督促案件整改到位,同时促进科学绿化。及时开展检察长巡林,我院李永军检察长亲自对林地进行巡查,并在春季造林取得突出成绩的黑鱼泡镇召开全县“林长+检察长”工作推进会,对全县春季造林情况进行调研,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2022年我县春季造林工作圆满完成,各项数据达到新高,并取得历史性突破,为进一步完成县委县政府“保二争一”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为确保办案质量和效果,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办案管理,建立权责清单,明确岗位职责和办案流程,规范办案组织,成立专门办案组,完善办案制度,建立一体化办案机制,疑难复杂案件部门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定期进行案件质量评查。严格遵循办案时限,着力提升法律文书质量,严格按照高检院《检务公开工作细则》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

五是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充分运用检察开放日、服务企业月、3·15法制宣传、法制进校园等方式,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让社会各界更多地认识公益诉讼,认同公益诉讼。积极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邀请全县各行政机关召开宣讲会议,在宣讲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的同时,加强外部协作,形成公益合力,为共同维护我县绿水青山打下坚实基础。与县委党校签订《公益诉讼促进依法行政合作框架协议书》,确定了专题讲座授课、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案例展示讲解等5项合作内容,为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广大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提供检察智慧。

六是努力打造过硬队伍。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第一位,我院公益诉讼干警同全院干警先后参加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全会以来系列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立场进一步坚定,纪律作风进一步强化。同时,不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深入学习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集中培训、以案代训、案例研讨、岗位练兵,提高干警的调查取证能力、释法说理能力。

近三年来,经过我们不断努力,2020年度、2021年度连续两年入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十大精品案件评选,办理的恢复草原行政公益诉讼案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选为指导性案例,多篇宣传稿件被《检察日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外网网站、《人民监督》、《检察风云》、《正义网》等国家级报刊及网站和《北方法制报》、《检察之声》等省级报刊及网站刊登发表,第二检察部被白城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部门主任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二等功,部门干警被白城市人民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嘉奖,两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人才库。2021年度公益诉讼工作被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通报表扬,近三年公益诉讼工作在白城市排名均在前两位。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一是服务大局意识还需加强。对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够深入,部分干警素质能力与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大局的要求不相适应,释法说理能力不足,法学专业理论储备不足。

二是对“等”外领域的案件探索的不够深入。工作大部分都在传统领域中开展,没有对新领域案件予以探索和尝试,工作创新意识还需要强化。

三是队伍结构和素能还需调整提高。由于编制限制,院小人少,从事公益诉讼工作的干警人数少、办案力量薄弱。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工作中,我院将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坚持“落实、稳进、提升”的工作主题,围绕强化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进一步开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新格局。

一是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主动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融入发展大局,依法平等保护民营经济、非公经济等各类市场主体自主经营权。深入开展检察助企护企专项活动,深化“服务企业月”成果,着力完善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二是立足本职、围绕中心,服务发展。依托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职责,加强国有财产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案件的查办力度,妥善解决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问题,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三是坚持强基固本,提高队伍素能。突出加强政治建设,不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持续抓好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落实打造一支为检清廉、纪律严明的队伍。加强业务基础建设,完善案件管理、业务流程、案件质量监督等机制。积极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学习,深入学习各类法律法规以及《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监督规则》,努力培养一批办案专家和业务能手。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这次人大常委会听取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报告,是对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院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常委会议对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严格规范执法,公平公正办案,不断加强和改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镇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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