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服刑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效果,近日,镇赉县人民检察院联合镇赉县司法局等多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镇赉监狱刑罚执行一体化派驻干警、白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延伸工作民警、县司法局分管副局长、乡镇、街道司法所长参加了会议。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全程监督此次警示教育大会。
会上,首先通报了上半年镇赉县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工作情况;白城市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延伸工作民警宣读了对违反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任某等5名社区矫正对象给予训诫的决定;镇赉监狱刑罚执行一体化派驻干警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刘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建议书进行了现场宣读。
县司法局对白城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互检互查出现的问题及整改要求进行了通报,对进一步提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所有的社区矫正对象要筑牢服刑意识,树立身份意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约束自身言行,严格请销假审批、每日报告和信息化核查等规定,保持通讯畅通,遇事及时汇报,严禁酗酒闹事、酒后驾车、涉黑涉恶、涉黄赌毒等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做了具体工作要求。
最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院刑执干警从法律监督角度,强调矫正对象要明确身份,端正思想态度,好好接受改造,并结合近年来发生的社区矫正对象收监执行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告诫社区矫正对象要充分认识社区矫正的严肃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容触碰,法律底线不可逾越”的法治观念,服从司法所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珍惜改造的宝贵机会,同时结合《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相关法律条款向社区矫正对象现场进行宣讲。
下一步,镇赉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深化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协助配合,加强对社矫工作的实时、动态、全面监督,共同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质效,全力营造和谐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