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监管场所安全防范责任意识,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按照市院下发《关于做好元旦期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安全防范通知》要求,确保节日期间监管场所安全。12月28日,我院刑执部门联合县应急管理消防部门、驻所武警对镇赉县看守所开展了元旦前安全防范专项检察并对监室进行了清监查号。
此次安全防范检察,深入到各个监舍仔细检查了监室的门、窗、床板和居住环境;查看了在押人员的衣物、被褥、日用品等是否藏有危险违禁物品,重点对看守所监管安全、消防设施、教育管理、医疗卫生、食品安全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结束后,我院刑执部门与看守所负责同志召开座谈会,就此次安全防范检察工作达成共识。一是切实增强监管安全意识,加大对在押人员和监室内物品的管理检查力度,强化监控巡视巡查工作,严格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二是在重要节日、时间节点,进一步强化重点人员管理,加强心理疏导,杜绝麻痹思想,时刻紧绷安全监管这根弦,防止被监管人员逃脱、非正常死亡的发生,避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三是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协作配合,要与公安机关要形成监管合力,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各项监管工作,确保元旦期间监管场所的安全与稳定。